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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心得体会33
作者:廉政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市委网信办信息化处负责人  程江

10月26日下午,网信办机关党委组织干部到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认真细致的观看,以及对一个个案例的沉思,使我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也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应具有较强的廉政意识,更要注重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反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好领导。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知来处

习近平总书记谈干部成长时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有些人违纪违法,就是从对自己不了解开始的,不知来处,以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的努力所得,忘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私有财产;由于不知来处,忘记了自己是谁,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少了对自己的约束;由于不知来处,忘了自己要学习,放松了学习,大权在握,一劳永逸,躺在功劳簿上睡觉。我认为,做人,要从知来处开始,只有知道来处,才会知道自身的不足,才会谦虚好学,才会尊重别人、看得起人民群众,才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要知是非

所谓知是非,就是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是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念。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分得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二是要在具体行动中做对的、做得对。有些人搞得清事情的是非,做起来就犯错误,是行动中的低能,或者不做好事专做坏事,是天生的坏人。我认为,我们要知是非,就要分得清事情的对错,要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其实这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遵纪守法,遵循道德,事情的是非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半,重要的是如何做对的?观看了警示教育基地,我发现,大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懂法知法,都知道制度的存在,有的甚至是制度的制订人,所以不能说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对错,但是却为何偏偏做了错事而沦为阶下囚呢?不少当事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第一次很重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说明,一是不要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不能心存侥幸,偶然带来必然。所以说,知是非的关键在于对“非”的防范。

要知廉耻

所谓知廉耻,是指一个人在道德意识中要有因自己的言行的过失而引起羞辱惭愧之情,要对自己违背道德的意识和行为产生不体面、不光彩的心理,要有因周围人的责备产生自责心理。不知廉耻,就是无耻。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无耻则无道,廉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耻感迷失,“做人无以治己,做事无治事”。所以,人如果不知廉耻,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一个人只要知廉耻,才会做应该做的,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朱自清在《论气节》中说:“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要“守节”,不要“失节”。

要知轻重

所谓知轻重,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观中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孰轻孰重,要有选择。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群众利益为重,个人得失为轻。但有些人往往把自己看得最重,自己的得失,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最多,而把群众放得很轻。这种人,指导思想出了问题,早晚要出问题。如有的人把努力工作看得重,有的人把名和利看得重,有的人把自己的散漫自由看得重,轻重观念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处理好孰轻孰重的关系,知道轻重的人,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不容易在人生道路上走上岐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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