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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3-06-09   点击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反腐倡廉机制体制研究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我市和我校反腐倡廉及纪检监察专业(方向)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廉政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题内容

1.  习近平纪检监察思想研究

2.  党的二十大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

3.  党的二十大报告纪检监察思想落地研究

4.  基层治理中的廉洁问题研究

5.  乡村振兴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化解研究

6.  高校廉洁教育的学科体系、教学方法研究

7.  高校纪检监察学科与专业建设研究

 8.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研究

9.  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体化建设研究

10. 基层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研究

11. 纪检监察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的实践路径研究

12.地方重大风险的识别与化解研究

13. 8个“紧盯”研究

14. 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研究

15. 推进新时代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16. 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注:以上均为方向性研究内容要求,申报人可根据结合自身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资格

  (一)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二)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课题负责人允许参与一项他人申报的课题;非课题负责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

(三)校纪委委员要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独立或参与相关研究项目。

(四)廉政研究中心、廉政治理与教育文化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专业团队成员原则上必须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廉政专题研究”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二)项目实行《课题论证活页》评审立项办法:

    申报“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廉政专题研究”者,须认真填写《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廉政专题研究申请书》3份(详见附件1)及《论证活页》5份(详见附件2,活页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西安廉政研究中心集中收取,但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连同电子版于2023年620日前报送西安廉政研究中心,邮箱:xalzyj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有立项项目结题须符合市社科“文理专项”对应要求,且于2023年11月底前提交相关成果文章,2023年12月初提交结题材料。

  1.重点项目结题须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公开论文1篇(包括《西安廉政研究》),并完成项目调研报告;或者完成有价值(市纪委监委或西安廉政研究中心认定)的咨询报告1份,和公开发表论文1篇(包括《西安廉政研究》)。

  2.一般项目结题须完成项目调研报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者完成有价值(市县纪委监委或西安廉政研究中心认定)的应用报告一份。

  3.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若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获得省级以上项目立项成功,本课题自动结题。

  四、注意事项

  (一)科研处、廉政研究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科研处和西安廉政研究中心审批后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立项结果。

  (二)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金额参照“文理专项”立项项目标准,计算科研分值。

(三)联系人:西安廉政研究中心魏玛瑙,电话:18991218871;邮箱:xalzyjzx@163.com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论证活页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2023年5月30日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西安文理学院弘文楼4楼/明德楼10楼

邮编:710065 电话:029-89385984 E-mail:Xalzy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