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实现了对全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监察对象由45万余人增加到近100万人。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促进深度融合,补齐短板,实现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融会贯通,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为期9天的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内容分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内部制度三大块。要求省检察院61名转隶人员迅速转换角色定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上来,熟悉掌握党章党纪党规内容,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和本领。要求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干部的政治站位和能力素质,促进思想、业务、机制和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深度融合。
“知识恐慌、本领恐慌、业务恐慌是我们这批转隶人员的一个共同认识。”陕西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陈涛说,通过专家、教授和委机关业务骨干的辅导,我们的认识更加明确、政治更加坚定,为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八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陈磊说,到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一个多月里,先后参加了两次集中培训。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
和陈涛、陈磊一样,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不松劲,不停步,把学习作为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根本方法。
李锐,在省纪委信访室工作了5年多,这次转岗到纪检监察室。2月28日,集中授课一结束,他便追到授课老师省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谦的办公室,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二十条中,谈话、函询的具体适用区分”进行求证。
“对轻微违纪问题、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问题线索笼统的,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对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必须采用初核的方式进行,否则容易造成问题线索流失。”李锐说,通过授课老师的解答,自己对谈话函询的适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次集中培训是省纪委监委合署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培训,对于统一思想、加快融合意义重大。”在集中培训班上,不少同志发出这样的感慨。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集中培训之外,我们还安排业务骨干一对一进行传帮带。现在,全机关的学习氛围非常浓厚,互学互鉴已成为常态。”
通过这次培训,机关全体干部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纷纷表示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新征程上践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