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第5期(总第21期)
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2016年7月10日
[“两学一做”]
怎样做新时期合格党员…………………………………龚 克(1)
铸牢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裘东耀(2)
把“两学一做”教育空间留给基层………………………党评文(4)
[理论探讨]
地方传统文化资源:腐败防控的“双刃剑”………… 范雪峰(6)
[学科研究]
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问题的几点思考……………李永忠董瑛(8)
关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探索和发展…………李成言 肖俊奇(23)
廉政学的学科定位与理论体系…………………………王希鹏(25)
怎样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龚 克
目前,“两学一做”活动正在全党展开,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是为了“做”。这“一做”就是“做合格党员”。在新时期新阶段,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应着重于以下四个方面聚焦和用力:
理论上要清醒。以 马克思主义为基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方向和旗帜。这个“方向和旗帜”,从宏观上来说,是面对全党和中华民族,我们党基于此制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 的路线和政策;从微观上来说,也是面对每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当每天经历种种经济社会问题冲击时,应该做出怎样的一个思考和判断。为什么当前存在着不同的 “声音”,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思潮”,就是因为在理论思考上的不彻底和理论学习的弱化所致。何谓理论思考的不彻底?就是不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 解释某些社会现象。所谓理论学习的弱化,则指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个别党员干部还把“不争论”扩大化,当成了不深入研究不深入 思考的借口。身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能仅仅停留在“听党的话”层面,而应该对当前面对的种种问题,作出独立理性的思考,通过理论上的清醒,获得真正行 动上的坚定。要在种种思潮面前,保持敏锐的政治鉴别力,保持自己清醒的头脑,真正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好自己。
立场要坚定。理 论上清醒之后,就是“党性”问题。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往往是由理论上不清醒所导致。理论上的清醒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谁都会有困惑和迷茫的时候。身为 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在一定位置上的领导干部,更要加强党性锻炼,爱党信党,说党的话,办好党的事,并且敢于挺身而出,与一些错误的言论和思想做斗争。爱 党信党,是有历史依据的,如果不是一个清醒成熟的共产党,不可能“让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爱党信党也是有现实依据的,因为如果不是一个能够及时拨乱反 正的共产党,不可能开创出现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建设局面。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思考问题一定不能离开一个基本的现实国情,那就是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是一 个有着种种外界约束条件的大国。中国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于一个政党或是一个政策、一个体制的问题。“强身健骨”,并不只是党和政府的事, 更是党员自身的事。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严格地按照党章的标准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分认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关系,正确对待 自身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正常欲望和过度欲望,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利益诱惑面前无愧于一名共产党员的追求和品格。
业务要“先锋”。中 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个“先锋”,当然首先是政治和立场上的“先锋”,是保障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先锋”。很长一段时 间里,政治“先锋”被提到一个不适当的位置,一名共产党员往往是政治上“正确”,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业务上“塌台”。当今时代是一个国际经济文化综合实力竞 争的时代,是一个人才竞争和科技竞争的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但是党的凝聚力之间的竞争,更是在种种专业技术领域之间的竞争。现在是和平和建设的时 代,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就不仅要有为人民服务之心,更要有为人民服务之技,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一名共产党员,如果是一位社科专家而不能 生产出有分量的社科成果;如果是一名医生而不能掌握本领域前沿的医学知识;如果是一名IT人士而不能了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如何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底线要守住。现 在不是物质匮乏的时代,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公共权力。有权力,就会有寻租的空间和可能。因此,身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每当面对各种不正当的利益诱惑时,一定要有“底线意识”。这个“底线意识”,在西方国家,主要是靠体制约束和宗教教义来实现的。在我国,就要靠党纪国法, 靠党员的自我修养来实现。这个自我修养,不是要把每个党员要求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而是要求每个党员必须以党纪国法为底线,不断提高自身的修 养和境界。
(摘自《共产党员》2016年06期)
铸牢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
裘东耀
开 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 育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突出问题导向、经常性教育”等要求,争当“四讲四有” 合格党员的表率。做到“五个铸牢”:
铸牢坚定不移的看齐意识。看 齐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天然基因,是确保中央大政方针顺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法宝。当前,党和国家正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 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崇高使命。只有全党上下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形成无坚不摧的战斗集体,才能汇聚起奋勇前行的磅礴力量。作为在基层工作的党 员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领导和推动本地区党员主动看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合力。要坚定不移向党的旗帜看齐,始终坚持姓“马”姓“共”不动摇,矢 志不渝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奋斗。要坚定不移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看齐,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 实践。
铸牢坚贞不屈的忠诚信仰。忠 于党、忠于组织,是一名合格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到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 想、融入灵魂。必须坚持政治信仰、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至信至真,对党的事业执着热情,对党的组织服从忠诚。必须增强角色意识 和担当意识,在大风大浪、大是大非面前,理直气壮地为党说话,勇当战士、不当“绅士”,敢于同诋毁党、不利于党的言行作斗争。必须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 命,当好中央和省委在本地的“代言人”,做中央和省委决策的坚定“执行者”和有力“推动者”。
铸牢坚韧不拔的创新实干精神。创 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实干是定国安邦的路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敢于打破陈规陋习,敢于转变思想观念,敢于创新方法手 段,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唯有于此,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新形势下,面对异常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 员领导干部更要“实”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勇争先、积极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铸牢坚持不懈的敬业奉献品格。敬 业奉献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和境界。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甘于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这种奉献精神最根本是其强烈的事业心和责 任感。我们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把党交给的任务作为崇高的事业来追求,一切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做到忠于职守、淡泊名利、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牢记“当 官不要发财、发财不要当官”的从政之道,正确对待荣与辱、得与失、苦与乐,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在埋头苦干中实现人生价值。要坚持从大处 着眼、小处着手,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甘当无名英雄,默默无闻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时代添彩。
铸牢坚守不渝的道德操守。道 德操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养,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试金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恪守奉公守法的道德操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牢拒腐防变的底 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要心存敬畏之心,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敬畏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重要问题请示等制度。要坚持谨言慎行、防微杜渐,严格把关小事、小节、小利,坚决远离各种小团体、小圈 子,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时刻用纪律这把尺子丈量自己的言行。
(摘自《党建》2016年6期。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委书记)
把“两学一做”教育空间留给基层
党评文
开 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处方权”往下放,让基层当“小郎中”,把空间留给他们,让基层有针 对性地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多、层级多、领域广,学校与学校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如果“一个 招式包打天下”,将会造成学习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因此,学习教育既要规定动作、统一要求,又要充分调动好学校党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把 空间留给基层,就要让他们“号脉诊断”、找准问题、查清症结。这次学习教育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自己哪里不舒 服、哪里有疼痛,自己最清楚、最明白。比如,有的党员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 建迷信活动;有的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 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有的精神不振,工作消极懈怠;有的道德行为不端,违反师风师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这些存在的问题,在不同 党员身上,其表现形式又不一样。这就需要学校党组织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分析、多方论证,把紧要的、迫切的、现实的问题找出来、摆出来,让党员心服 口服、大胆面对,诚心实意、主动改正。
把 空间留给基层,就要让他们“开具处方”、探索创造、激发活力。创造在基层、高手在民间。学习教育如果“一刀切”“一般粗”“眉毛胡子一把抓”,学习效果将 会大打折扣。学校党组织既有差异性、又有同一性,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比如,学校机关部门的党员可以安排工作时间集中学习,而学校窗口服务单位的党员 只能安排其他时间集中学习;教师党员工学矛盾严重,而学生党员的学习条件却较差等,这就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教育,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分类施教,“一 把钥匙开一把锁”。要鼓励探索、鼓励创造,充分利用各种阵地设施、资源手段来开展学习教育,凡是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积极性的做法都予以鼓励,凡是 有利于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的措施都予以倡导。总之,让学校党组织在学习教育中有更多自主权,有足够的灵活性,对于提升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将事半功倍、大有益 处。
把 空间留给基层,就要及时指导、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基层创造、基层经验,离不开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把关、宣传推广。比如,湖北省推行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 体,每个月固定一天为“支部主题党日”,对党员“学什么、怎么学、解决什么突出问题、实现什么目标”作出具体安排;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创造性提出了“四 式党课”的组织生活方式,即“体验式、互动式、创意式、情景模拟式”党课;四川达州市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开展“亮牌树形象、对 标抓提升、争先促引领”主题活动等,这些来自基层的创新创造,对学习教育都很有吸引力。上级教育部门党组织要真正沉下去,深入到学校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和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学校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学校的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摘自《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年09期。作者单位: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地方传统文化资源:腐败防控的“双刃剑”
范雪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陕西省治理腐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空前,严重违法违纪、涉嫌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也不断出现:表哥、房姐案喧嚣一时,社区主任单笔受贿五千万元被查处,西安最牛村支书率众殴打城管警察被逮捕,淳化“5·15”特大交通事故12人被查办……;这些案件大都在省内外轰动一时,影响着陕西廉政建设的形象。
在陕西腐败与职务犯罪发案的众多诱因中,地方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值得关注。就地域位置而论,陕西省地处内陆,历史悠久,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其中某些遗产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首 先,官僚皇贵的文化符号容易营造特权氛围。西安市大雁塔广场上英姿勃发的“唐太宗”,汉城湖公园威武宏伟的“汉武帝”……在吸引游客参观的同时,难免无形 中暗示、鼓吹了特权的价值。在这种文化环境的熏陶下,部分公职人员容易产生特权观念与官僚作风:他们民主法治意识薄弱,经常凭主观臆断决策,有的甚至还将 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理解为个人资本,随意滥用。例如,“西安最牛村支书”率众殴打城管警察事件中,身为人大代表的西安市未央区北辰村党支部书记葛某带领10余人暴力抗法,阻挠执法人员对违规倾倒渣土车的执法,并声称“我是人大代表,现在要监督你执法”,甚至“下令”将其中一位执法民警带到村口铐起来并打伤,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
其次,地方传统文化中较浓的人情因素,有时竟会成为职务犯罪的诱因。传统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只要具有了血缘、地缘、业缘、学缘等某种关联,就可能产生人情关系。在以情感、利益为纽带的人际关系网络中,人情因素会影响到个人对于真假善恶、违纪不违纪、合法不合法的判断与行为选择。例如,陕西省华阴市罗夫镇方山村一村民小组长郭某,出于好心帮助同组村民致富的愿望,私自将组上的征地补偿款借给他人使用,结果被华阴市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再 次,陕西很多地区生活节奏相对缓慢,生活模式与开放发达地区也有较大差别。在这样一种环境中,普通民众的权利意识、公共参与意识往往不强。他们中不少人对 于地方权威盲目迷信,对于少数干部的官僚作风习以为常、忍气吞声,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容易采取明哲保身的冷漠态度,从而助涨了腐败分子的权力滥用。
尽 管地方传统文化资源的某些消极方面可能成为腐败与职务犯罪的诱因,但挖掘、提炼、改造地方传统文化资源中的有利因素对于预防腐败、抑制职务犯罪具有更加积 极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王岐山同志强调的,面临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 形势,既要通过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来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要从传统廉政文化中汲取营养,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秉承以上精神,近年来,陕 西省各级地方不断挖掘地方传统文化资源,产生了系列优秀廉政文化成果。
首先,是对大舞台的占领。2013年4月, 西安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和西安演艺集团联合出品了大型反腐倡廉现代豫剧《儿牵娘心》。该剧通过塑造一位善良勇敢的老母亲为挽救因受贿而堕落的 儿子,四处乞求乡亲凑钱替儿还赃款,用亲情感化促使儿子彻底醒悟并戴罪立功的故事,揭示了廉洁带来幸福、贪腐必致毁灭的深刻道理。在随后半年的演出中,就 有超过万名的党员干部在观剧过程中受到教育,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秦腔现代剧《家园》是又一典型。该剧讲述了一场特大泥石流灾害过后,市委主要领导率领救援 人员赶到重灾区救灾。在救灾的同时,他们了解到该地区灾害频发,于是连夜开会,决定将灾民搬出高危山区。经历了土地规划、工程浩大、财力不足等挑战,干部 群众最终完成了为灾区老百姓建设新家园的壮举。除了秦腔、豫剧等传统艺术形式之外,对于歌剧这类西方艺术形式的利用也取得了成就,著名导演陈蔚执导的《大 汉苏武》就是典型。该歌剧从《汉书》等史实记载中汲取养分,将西汉时期苏武牧羊19年的故事发展为两个多小时的现代大歌剧,将苏武出使、被困匈奴、牧羊贝加尔湖中的国家使命、家庭小爱以悲欢离合的形式表现出来,展现了苏武历经磨难、尽忠职守、气节不移的英雄气概。
其次,注意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如果说高端舞台作品对人们的廉政感观能够产生“速效的鼓舞与震撼”,那么,特色的文化基地在廉政教育方面更会发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2012年8月, 西安市、高陵区两级纪委与地税系统依托“泾渭分明”的地理优势在高陵地税局试点建设了廉政文化基地。该基地通过图文、剪纸、书法、绘画、篆刻、动漫等多种 形式,编辑陈列了廉政漫画、案例、格言、模范事迹等内容,以此教育广大干部面对四种考验、四种风险,坚定理想信念,身体力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居安思危, 树立正气。2014年1月, 在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的指导下,陕西省首家以我国古代廉政文化教育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基地在碑林博物馆成立。该基地依托碑林丰富的文化资源,对馆藏的上千方 蕴含忠、孝、仁、义、礼、智、信、廉等思想内涵的碑刻艺术品,通过梳理提炼,总结出了“民本”“公廉”“勤俭”“修身”“孝治”五类主题,全面展示了我国 古代文明中优秀的廉政文化遗产,使参观者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接受廉洁熏陶。
再次,创作出优秀的廉政文化产品。2016年2月,西安市纪委会同西安文理学院在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编制出了《准则》、《条例》简明读本的小册子。该读本重点围绕《准则》“八条规范”、《条例》“六大纪律”,通过条款、事例结合图像,以户县农民画的形式,绘制出93幅图文并茂的纪律解读。口袋书虽小却是一部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做人的随身教科书,便于日常学习与对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该读物的出版得到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省内外媒体的广泛报道,引起了社会普遍的关注。
当 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陕西廉政文化资源的开发还需要进一步地创新:第一,在利用传统廉政文化资源的同时,陕西需要创作出更多反映自由、民主、公正、法治 等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廉政文化产品。第二,主要面向党员干部的精英廉政宣教需要进一步向大众渗透,实现“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的互动。第三,陕 西需要更多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介形式,创作出更具信息时代特点、传播更为广泛的廉政文化节目。这些方面的探索不仅会影响公职人员的廉洁观念,减 少高危分子的违纪犯罪,还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
(作者系西安文理学院政治学院(西安廉政研究中心)讲师)
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问题的几点思考
李永忠 董 瑛
一 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从一定程度上讲,既是权利与权力的博弈史,也是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史。反腐败理论与实践,作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有着 久远的历史积淀,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长期课题。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倡导廉洁政治,是世界上较早建立科学的党内监察制度的政党之 一。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问题,作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依照学科建设规律,一门学科要得以成 立,其基本条件是:科学设定学科位级和方向,明确研究对象和范畴,采用独特的研究方法和范式等。本文拟在梳理学科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从学科名称、学科归属、学科目录编制、学科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学科建设现状
纪 检监察学科建设在时代演变中推进,在反腐倡廉中加强,研究领域和成果不断深化。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体制转型、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方式转 变、经济结构调整,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突出地摆在了党和政府面前,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实践 创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纪检监察学科建设逐渐形成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教学基础、人才基础和结构体系,发展成为 我国一个较为成熟的学术研究专业领域,设置独立学科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2010年10月,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正式挂牌并开班。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学科建设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五大功能定位之一。摸清学科建设现状和态势,梳理学科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明确学科定位、规范学科设置、构建学科体系的基础。
1.从学科设置看,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起步早,学科布局逐渐拓宽,已形成多个学科研究层级和方向,开发了一批教材讲义和专业课程,但学科体系框架亟待规范完善。自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腐败逐渐成为全世界一个热点问题,腐败与反腐败研究逐步成为一个共同课题。以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大学、广州大学开始反腐倡廉研究工作为标志,我国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起步,从事这项工作的院校逐渐增多,现已形成多个学科研究层级和方向。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多所高校开展了纪检监察相关学科建设工作,其中12所 高校分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或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一、二级学科中设置学科点和研究方向。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成为开展马克思 主义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同时,相关高校把教材体系建设作为课题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联接点,结合各自的学科建设方向, 编写出版教材或讲义,开设选修课、必修课课程和专题讲座,开展纪检监察方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如北京大学编写了《廉政学概论》、《廉政政策分析》等一 套教材,并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廉政学概论》、《监察与监督》、《国外监察制度》等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毛昭晖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朗佩娟教授各自编写的 《监督学》先后作为全国电大系统教材使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还先后开设了282门纪检监察专业课程。广州大学开展了廉政专业学历教育,浙江大学还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合作开展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纪检监察方向)学历教育。这些高校已输送具有一定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本科生350多名、研究生320多名,当前在读本科生490多人、研究生680多人。但是,当前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表》(第四版)等,都没有把纪检监察学科纳入学科目录,也没有一所高校设置独立的“纪检监察学科”一、二级学科。学科建设速度过慢,设置层级不规范,研究方向不统一,建设质量亟待规范提高。
2. 从研究问题域看,国内对纪检监察学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反腐败、廉政和监督三个方面,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但亟需在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上凝聚共 识。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学科研究逐渐升温。不同的院校、社会组织和实务部门,不同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从不同角度进 行研究探讨,不断拓宽研究的领域和范畴,基本形成了既与政治学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又有别于政治学现有二级学科的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研究的问题域主要集 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研究。如反腐败战略研究、反腐败制度史研究、反洗钱研究、中 外反腐败对策研究、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中外政策对比研究、预防腐败理论与实践研究、预防职务犯罪与商业贿赂治理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与机制研究等。二是 廉政问题研究。如廉政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外廉政思想比较研究、比较视野中的廉政建设研究、廉政文化与政策研究、廉政建设史研 究、廉政教育制度与监督制度研究、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等。三是监督问题研究。如中国监督学研究、政治监督学研究、行政监察学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 查史研究、监督制度体制与机制研究、监察心理学研究、中国监察制度史研究、权力监督与制约研究、监督制度创新与完善研究、民主与监督研究、党内监督制度机 制研究、社会制衡机制研究、权力结构改革研究、权力机关监督研究、法律监督研究、社会监督研究、舆论监督研究等。但是,对纪检监察学科的研究对象、范畴、 问题域等众说纷纭,各表不一,作为学科建设的这些重大问题亟需形成基本共识,以推进和深化学科体系建设。
3. 从研究载体看,全国先后成立了多类研究机构,配备有相应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多种研讨交流活动,研究网络初步形成,但缺乏对研究信息和资源整合利用的权威机 构。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反腐倡廉研究载体建设不断加强。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纪委,研究室即成为中央纪委最早设立的五个室之一。90年代初,中央纪委监察部还设立了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同时不断强化研究室、宣教室和外事局在反腐倡廉研究大局中的研究宣传、合作交流等职能。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纪委与高校共建有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相结合的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逐渐发展成为各省、市反腐倡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国际交流、信息共享的基地。全国及各地还成立了中国监察学会、纪检监察学会、廉政文化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同时,全国已有近20所 高校建立有专门的反腐倡廉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都配备有专兼职研究人员,分别承担过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课题、教育部社科重点课题、中央 和地方党委政府委托课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课题、国际合作项目及自选课题等,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如北京大学从事反腐倡廉研究的人员20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重点课题、北京市横向课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委托课题; 清华大学有反腐倡廉研究人员10人, 先后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和机制问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北京奥运会腐败预防综合体系研究》、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博弈论的我国转轨期集体腐败的实证研究》和透明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国家廉政体系研究》,以及教育部、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委托课题 等;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下设5个研究室、1个办公室,研究人员达28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7名、博士8名,承担了教育部纪检组委托课题、陕西省社科项目、陕西软科学基金项目、航天科技集团委托项目等; 重庆工商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下设廉政文化建设、法治与廉政建设、高校廉政建设、国际反腐问题4个研究室,现有顾问3人、研究员26人,既有外聘专家学者,又有学校理论工作者和纪检监察实践工作者,高级职称人员占57.7%,硕士以上人员占62%,吸纳了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专家。这些研究机构结合各自的功能定位和资源条件,会同国内外的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党委政府部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研讨活动,促进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相互结合。如2005年12月7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省纪委、浙江省委宣传部在杭州共同主办全国首届廉政文化论坛,发表了《中国浙江廉政文化论坛·杭州宣言》;2009年6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办了“比较视野中的廉政建设”研讨会;2009年10月20日, 湖南省监察学会、湖南省华厦廉洁文化研究会、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第二届中华廉洁文化论坛,倡导“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等等。但是, 当前总体而言,一方面研究力量不足、研究信息不对称、对学科建设和研究现状底数不清,另一方面研究力量分散、内容重复、资源浪费等问题突出,亟待建立一个 权威的协调机构,对全国各类反腐倡廉研究资源和学术研究活动进行整合开发。
4. 从研究成果看,渐次形成三次研究高潮,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较为丰富,但统领学科建设体系的著作不多,专业性学术刊物缺乏,学科领军人物不足。改革开放以 来,反腐倡廉研究渐次形成三次高潮,国内公开出版的相关著作、译著、教材达千部以上,积累有相当可观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学科建设和反腐倡廉实 践。第一个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冷战结束,以“三年整党”为带动标志。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运行,“不正之风和腐朽现 象”呈突发之势,“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严重的破坏作用,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中的形象”,于是中央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提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 度,进而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进行三年整党,由此带动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反腐倡廉研究高潮。第二个阶段是十四大至十六大,以冷战结束前后国际社会对 腐败形成共识为带动标志。随着冷战的结束,腐败逐渐摆脱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的掩盖,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开始承认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同 时,世界政党的兴替演变,特别是对苏东剧变的反思,腐败与反腐败的研究逐渐在国际上成为一门显学。在国际社会形成普遍共识的背景下,党的十四大将党内原来 的反腐蚀定位为反腐败,引发了国内反腐倡廉研究的第二次高潮。第三个阶段是十六大至今,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形成全球合作交流整体框架为带动标 志。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经验教训基础上,党的十六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认识和部署,特别是中国政府2003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中国反腐倡廉问题纳入到全球合作治理和交流的整体框架,形成了国内反腐倡廉研究的第三次高潮。同时,改革开放30多 年来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达数万篇,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廉政思想、古代廉政建设经验、中外反腐败比较研究、监察制度史、反腐倡廉战略与规律、监督制度机制体 制建设、反商业贿赂研究等。但是,从现有研究成果看,有关学科体系构建方面的成果不多,特别是引导和统领学科建设的著作欠缺。经笔者检索,“行政监察学” 成果较多,但“纪检监察学”学科构建的专著尚缺。国内“廉政学”的概念由海南大学谭世贵教授于1993年提出,1995年其出版的《廉政学》著作对“廉政学”学科体系作了初步探讨;2004年北京大学李成言教授编写的《廉政学概论》,深化了对“廉政学”学科研究。对“监督学”学科构建问题,孙逸民、申宏在《社会主义监督学概论》(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版)中较早提出了监督学学科的基本体系框架,成为国内第一部监督学学科建设著作,早于廉政学、纪检学学科建设专著。随后出版的有马怀平等《监督学概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年版)、王元俊《中国监督学》(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毛宏升《当代中国监督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吴丕等《政治监督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毛昭晖《监督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郎佩娟《监督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深化和完善了“监督学”学科建设的领域和内容。另外,目前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尚少。2006年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设立了全国高校学报第一个廉政理论专栏——“廉政论坛”;南通大学、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创办了国内首家以廉政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性期刊——《廉政文化研 究》; 还有一些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内部资料,属于新闻通讯类刊物,刊登的学术稿件较少。如中央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方正出版社 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等,显然对反腐倡廉建设研究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推动不够。学科代表人物特别是领军人才明显不足,有影响的学 科团队和梯队更少。目前,北京大学的李成言、天津南开大学的程宝库、清华大学的任建明、中国人民大学的毛昭晖、中央党校的林喆、中国教育电视台的黄百炼等 人,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方面有所建树,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学科代表人物。北京大学形成了一个20人的廉政建设研究团队,清华大学形成了以任建明、程文浩、过勇等为骨干的10人学术研究团队,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明显偏少,无法满足反腐倡廉的繁重任务和学科建设的迫切需求。
5. 从学科定位看,主要存在纪检监察学、监督学、廉政学等三种不同意见,亟需在学科隶属上理顺关系、规范设置。明确学科定位问题,既成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基 础问题,又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战略问题。目前对反腐倡廉问题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不一样,有的是从政治学进行研究,将腐败与权力的滥用联系起来, 揭示了腐败的政治本质;有的是从社会学进行研究,主张在社会转型中,加强社会建设,培育公民意识,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和平衡国家政治权力,从而有效防范和 治理腐败;有的是从文化学进行研究,探寻腐败现象背后的历史文化根源,从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模式的层面来剖析腐败,通过思想教化和廉政文化建设来治理腐 败;有的是从经济学进行研究,将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运用于反腐倡廉问题研究领域,分析权力寻租的原因、方式、特点、规律,按照成本—收益模式来建构反腐败 战略;有的还从法学、管理学、历史学、领导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进行研究。因而,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定位问题,各方意见不一。有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 的现有名称和职能,认为学科建设应定位为纪检监察学科;有的根据腐败现象的突出表征(权钱交易)和 治理策略,结合我国二千多年的监察制度建设实践,赞同将学科建设定位为监督学;有的认为对腐败进行防治的目标是实现廉政,因而主张将学科建设定位为廉政 学。不同定位,虽然有利于跨学科、宽领域、多视角地进行研究和探讨,但同时带来了力量分散、重复建设、资源共享不够、研究不规范等问题,亟需在学科位级和 归属上理顺关系。
二、学科名称问题
当前,对纪检监察学科定位问题,主要存在纪检监察学、监督学、廉政学三种不同意见。但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学科名称定位为监督学较为适宜。其理由是:
1.从发展趋势来看,监督学的定位能够适应监督机构名称的未来变化,符合党和国家权力结构的改革方向和配置原则。建党90年 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名称不断变化,先后有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审查委员会、党的党务委员会、党的纪律检 查委员会等。根据反腐倡廉的形势和进一步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要求,未来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名称将进一步科学规范,更加突出体现专门机关的监督性质和职 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由此可见,将学科名称定位为纪 检监察学或廉政学,显然难以适应纪检监察机关未来机构调整变化的情势。而监督学的名称定位,不但符合党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和配置的方向、原则,符合深化政 治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且能够顺应党政专门监督机构名称的演变趋势。不论机构名称怎么变化,监督将始终是专门监督机构的主体职能和核心任 务。因而,监督学能反映和体现不同机构名称的共性职能,从而更好地围绕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2. 从方法论来看,监督学的定位体现了反腐倡廉的基本理念和对策策略,便于突破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分歧,开展国际间反腐败研究交流与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强调,腐败是一种影响所有社会和经济的跨国现象,因而,联合国致力于加快建立全球合作防治腐败的整体框架。现实情况表明,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现有党政 专门监督机关的机构名称,也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但是从腐败产生的本质原因及其治理策略上来讲,纪律检查作为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模式的一种 方法和手段,具有鲜明的政治形态色彩,不能完全反映当今世界反腐败的理念和策略,也不便于开展不同意识形态背景下的反腐败交流与合作。而监督学理论已发展 成为一个世界性话题和国际语境,在国内外形成了广泛的认同和共识。为此,运用监督学理论和方法,对公共权力进行科学配置、引导防范、规范约束、督促检查和 实现制衡,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体现了防治腐败的主要策略和价值原则,也便于突破意识形态、社会制度、文化信仰的差异和分歧,有效开展 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 从实践历程来看,监督学的定位便于挖掘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发挥比西方政治制度更具内涵的制度比较优势。中国较完备的监察制度已有二千多年 的实践,具有与西方政治学大致相同时间的历史积累。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具有先进性的现代化政党,是世界上较早建立科 学的党内监察制度的政党之一。在封建社会的权力结构中,中国先后设立有“御史府”、“御史台”、“都察院”等专门、独立的监察机构,相应配置“人众、秩 卑、位尊、职广、权重”的御史、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察御史等专门的监察队伍,专门从事对官员队伍的监督工作,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和世界政治文明的宝 贵财富。在19世纪,孙中山强调“权能区分”,即“人民有权,政府有能”; 提出“五权分立”的构想,即设置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的机构,使之互相监督制衡,监察院为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构件。根据孙 中山“五权宪法”原则,设立了独立的监察院,进行监察制度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中央政府设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监察部,1959年4月撤销了监察部,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恢复行政监察体制,行政监察制度不断创新完善。作为世界上较早实施党内权力分解、监督制衡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早在建党之初,就设立有“中央特派员”、“中央特派巡视指导员”、“巡视员”等,1927年4月党的五大建立党内第一个专门监督机构——党的监察委员会,1931年11月党在苏维埃政府中组建了工农检察委员会。而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名称于1949年11月从过去的党的监察委员会改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2月,中央作出《关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关系问题的指示》,指出各级纪委是各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把党内监督权作为隶属于党的执行机关的一个工作部门来配置。然而,1953年“高、饶事件”发生,中央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于是,1955年3月,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指出本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由本次全国代表会议选举,并由中央全会批准,地方各级监察委 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并由上一级党委批准。“文革”期间,党政专门监督工作受到冲击,队伍解散,机构被撤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党的纪 律检查委员会。从党的监察委员会、党务委员会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工农检察委员会到监察部,又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到党的监察委员会,再到党的纪律检 查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我国纪律检查机构尽管在到底隶属于决策机关,还是隶属于执行机关上不断摇摆,在行政监察与监察行政上来回反复,但监督的性 质是明确的。由此可见,按照监督学的定位进行反腐倡廉研究和学科建设,对于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精华,拓展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内涵,发挥比西方“三 权分立”制度更具内涵、更具底蕴的中国政治制度模式优势,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4. 从问题域来看,监督学的定位能推进研究内容的融合和研究视角的互补,从而体现学科建设的包容性和视角宽广性。从学科建设现状来看,廉政学着重探讨廉政建设 的规律,阐明廉洁从政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方法措施、经验特点等,试图通过反腐败实现廉政这一价值目标来确定学科定位问题。纪检监察学主要是把党的纪律 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学科研究的基本问题,着重探讨如何对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制约。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反腐败的推进,反腐倡 廉的价值目标不仅仅是要实现廉政的问题,还要实现优政、勤政的问题。显然,廉政学和纪检监察学的名称定位,难以涵盖这些目标内容和研究领域,也不足以体现 监督科学在反腐败战略上的关键性功能地位。况且国内至今对廉政学和纪检监察学的定义、问题域、范畴、体系等尚无公认的初步性结论。而监督学不但关注廉政监 督问题,而且把优政监督、勤政监督问题纳入研究范畴;不但对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所关涉领域的监督问题进行研究,而且把公权力的决策、执行和监督都作为 研究问题域;不仅注重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防治腐败和监督,而且对国有单位、私营机构和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和监督问题同样予以关注,从而较好地推进 研究内容的融合和研究视角的互补。同时,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构,行政监察机关则是专门的行政监督机构。由此可见,监督学与纪检监察学一定 程度上还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纪检监察学理论体系隶属于监督学理论体系之中。
5. 从学科建设现状来看,监督学已构建起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形成了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历史地看待和分析问题,监督尤其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为人类政治 生活的特有现象,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中的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个世界性时代命题。从一定程度上讲,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既是权力(执行权)与权力(监督权)的横向博弈史,也是权利(人民大众)与权力(掌权者)的 纵向博弈史。监督学理论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建设的共同成果,不论是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理论和实践,还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控制理论和实践,都有百年以上的 历史积淀,形成了丰富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显然,监督学的历史积淀比廉政学和纪检监察学要深远得多,而且廉政学和纪检监察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特 别是新世纪以来。随着学术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化,逐渐构建起监督学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形成了政党监督学(纪律检查学)、 权力机关监督学、行政监督学、社会监督学、舆论监督学等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设置监督学学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且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 识。同时,从学科建设已有成果看,监督学的研究成果比廉政学和纪检监察学要丰富些。因而,学科名称定位为监督学,比纪检监察学和廉政学更具有历史演进的传 承性、合作交流的对接性、学术领域的宽广性。
三、学科归属问题
从学科知识体系的承接性、关联性和现实针对性来讲,在一定时期内,把监督学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学科是科学合理的,既符合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律,也便于政治学学科研究的深化拓展和监督学学科建设的构建完善。
1. 监督学的学科归趋方向。从政治学和监督学的联系和区别,可以看出监督学的学科归趋方向。其一,政治学和监督学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 主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既是当代中国政治学和监督学的重要理论源流,也是开展政治学和监督学研究及其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其二,公共权力和 监督制度是二者共同研究的重要问题。当代中国政治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赵宝煦指出:“近一个世纪以来,各国学者见仁见智,他们对政治学的概念各有不同的界说。但其中也有共识,即都认为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也曾强调:“政 治学是一门经验的学科,研究权力的形成和分享。”权力结构及其监督制衡问题,则是监督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其三,政治学是监督学的基础,二者相互促进。政治 学是以研究国家或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形式和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政治学为监督学提供理论基础、认识角度和认识方法,指导和促进对监督理论、实践及其 规律的认识和研究;监督学通过对监督理论、实践及其规律的分析研究和理论概括,不断验证、丰富和发展政治学理论和方法。根据政治学和监督学的承接性、关联 性,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把监督学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二级学科是符合学科建设现状和规律的。但是,政治学着重于权力的活动,把监督制度等作为政党政 治和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阐述其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监督学则着眼于权力结构,从科学分解、合理配置权力出发,研究权力的来源、权力的 构架,权力间的运行与协调,权力与权力特别是权利对权力的制衡。不仅要对各种监督制度、监督机制、监督体制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探讨,而且要研究监督主客体 要素、监督能力构成、监督资源整合、监督环境保障、监督心理调适等问题。因此,监督学具有专门性、专业性的特征,其研究对象并非这些研究对象的叠加拼合, 其研究范畴和问题域亦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既与政治学一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但在研究目的、对象、范围、方法上又有很大的不同,也不能为政治学现 有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等二级学科所替代,最终使其从政治学学科中独立出来发展为独立的一级学科成为必然。
2.监督学的研究对象和问题域。监督学作为一门跨领域、交叉性强的学科,以国家和政党权力结构为主体,把公权力组成的各个部分(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运行的各个环节及相互关系以及所涉及的领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总结与国家制度、政党制度、政治制度、公共权力等人类社会政治现象有关的监督理论、监督实践及其规律。在一般意义上,监督学的问题域可以分成三类:第 一类是监督主体和对象的研究。把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主体、对象、范围、标准、形式、 程序等作为研究领域。第二类是监督能力、方略和规律的研究。从这一角度上讲,研究的问题不完全是一个个具体的对象和问题,而是政党的治党能力、执政党的执 政能力、党和国家权力结构的配置能力、党和政府管理和监督党政干部的能力、公民社会的权利监督能力、监督主体行使监督权的心理和能力、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 心理和能力等的不同体现。包括各类组织和主客体监督意识的培养、监督心理的调适、监督能力的增强、监督方法的训练以及监督方略的创新、监督规律的总结等。 第三类是监督制度体制机制的研究。把各种监督制度的理论源流、权力结构、历史沿革、性质特征、作用功能、内容形式等,各种监督体制、机制在党和国家政治体 制中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责、改革方向等作为研究问题域。由此可见,监督学作为一门科学,是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范畴和问题域的,监督领域所特有的规律和矛 盾是监督学研究的对象。
3. 监督学的研究方法。现代学科演变的趋势表明,采用单一的视角和方法讨论学科建设问题已显不足,往往需要按不同研究规范、采用不同研究方法、从不同研究视 角,对研究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交叉研究、系统思考,探究其特点与规律,形成与其他学科巩固的联盟《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强调,为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需要采 取综合性、多学科的方法。监督学与政治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领导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相关性强,并存在一定的交叉融合关系。因 此,开展监督学研究,在方法论层次上应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科学范式与人文范式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等 多种方法综合。既要在政治学大框架中构建监督学学科体系,特别注意把握监督学与政治学、监督规律与政治规律、监督活动与政治活动、监督制度与政党和国家政 治制度的内在联系;同时要把研究的视野放大到整个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领域,借鉴与监督学相关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厘清它们在研究对象、范畴、问题域、 方法上的区别,在此基础上形成监督学的独特学科品格和研究领域。
四、学科目录编制问题
从长期目标讲,应将监督学作为一级学科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在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监督学科理论与实践、学科建设规划与高校布点实施、课题研究与人才培养、国内延伸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相结合,力争在10年左右的时间使监督学进入国家一级学科行列。但是,现有条件下,把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强调国家学科建设制度创新的机遇,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监督学二级学科是急需的。
1.形成联合开发建设机制。针对监督学研究现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按二级学科设置应当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构建联合布局、联合研究、联合开发、联合建设机制。争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支持,联合北大、清华等拥有学科建设自主权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合作开展学科建设论证和评估,对已开展反腐倡廉研究和教学活动的30多所高校特别是12所高校,逐一理顺和规范各校的学科设置方向、专业目标、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结构、规模。即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选择一批高校在二级学科目录内“中外政治制度”中挂靠“监督学”学科(如“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挂靠在“中共党史”二级学科内),选择一批高校在二级学科目录外增设监督学学科,同时相应设立一批博士、硕士点。以此带动全国高校学科建设的蓬勃开展,争取5年内全国有30所 左右高校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监督学二级学科。对开展学科建设的高校,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当在课程开发、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基地建设和毕业生考录等方面 给予支持。同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应会同中央纪委研究室、宣教室、外事局等加强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沟通,召开国内外高校廉政研究机构、国外反腐败机 构、非政府组织等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活动,设立研究课题和合作项目,推进国内外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合作与交流,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决策提供 咨询服务、理论支持。
2. 强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学科建设功能。中央纪委作为全国反腐倡廉的协调领导机构,应从人才引进、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学术研讨、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超常规 运作,加强系统内研究力量和资源的整合,特别是要强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学科建设功能。加强中央纪委研究室、宣教室、外事局等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相关职能 和功能的整合;同时,借鉴全国省级组织部门建立党建研究所的经验,可在全国各省(区、市)委 厅机关建立相对独立的反腐倡廉专门研究机构,构建全系统学科建设网络体系;突破年龄、地域、学历等条条框框的限制,引进或柔性引进一批有成果、有潜力的国 内外研究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作为学院学科建设的骨干带动力量; 加强学院的学科平台和教学设施建设,可设立监督学研究院,下设政党监督(纪律检查)研究所、行政监督研究所等,创办品牌刊物和品牌论坛,建立反腐倡廉信息资料中心,争取通过5-10年的努力,把学院打造成全国公认、世界知名的学科建设基地。
3.逐步将监督学编入四大学科目录。目前,我国与学科建设相关的国家权威目录有四个:第一个是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共设11个学科门类、71个二级类、249种专业; 第二个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共分12个学科门类、88个一级学科、382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 第三个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11月公布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GB /T13745-92),共设五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 第四个是国家图书馆1999年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表》第四版,共分为五大部类、22个大类、53811个类目(包括专用和通用类目)。但是,这四个目录都没有将纪检监察学科设置其中。因而,根据学科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应尽快与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图书馆等进行沟通和协调,将监督学科逐步编入到国家四个学科目录之中。当务之急,是按照今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关于抓好学科目录修订,完善学科类型的精神,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的学科目录中实现定位,即在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监督学二级学科,下设政党监督学(纪律检查学)、行政监督学、权力机关监督学、法律监督学、社会监督学、舆论监督学、权力学等专业和方向。
五、学科人才培养问题
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培养,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目标。遵循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规律,适应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全社会对监督学学科人才有相当规模的现实需要和未来需求。
1.我国开展监督学学科人才培养的空间很大。根据2008年对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人员构成情况调查统计,2006年初至2008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应届毕业生5700多人,年均2000人左右;全系统专科以下文化程度的达12万人,其中有专升本需求的3万人;全系统攻读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愿望的有6-7万人。同时,高校科研机构、私营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境)外机构对监督学学科人才也有大量需求。由此可见,全社会对监督学学科人才需求的空间很大。
2.抓住国家学位教育重点转向专业学位教育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机遇,尽快设置监督学专业学位。今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强调要推动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制度改革,研究新的授予单位准入机制,对研究生教育进行结构性调整,减少学术型人才的培养数量,扩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数量,增加专业学位类型,到2015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转变,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要增加一倍左右。随后,今年又新增金融、警务、应用心理、出版等专业硕士学位19种。这无疑为增设监督学专业学位,开展监督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三级人才的培养,造就纪检监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加快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和条件。监督学专业学位教育,应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作为主管部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作为牵头承办单位。
3. 创新监督学学科人才培养方式。当前,可与北大、清华、中国政法大学等首批已开展反腐倡廉教学科研工作的高校合作,联合开展专升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教 育,培养优秀的领导人才、业务人才和研究人才。可采取不同的合作培养模式,一种是以相关高校为主的合作培养模式,即以普通高校为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在教 学实践、课题合作、课程开发、基地建设等方面协同配合,以全日制高校学生和在职人员脱产学习为主体,开展全日制学术学位教育,主要培养纪检监察研究型人 才,优秀毕业生可优先招录进纪检监察系统;一种是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为主的合作培养模式,即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分别联合不同高校开设不同的专业或方向,以纪 检监察系统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在职学习为主,开展专业学位教育,着重培养实务型人才。两种模式均实行双导师制,来自高校的教授和反腐一线的兼职教授作 导师,还要进行3至6个月的反腐一线实习,毕业证书盖学院和相关高校印章。
4. 加快学科团队和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一大批学科代表人物特别是领军人才。目前,在学科建设方面造诣高深,国内外影响深远的学科代表人物明显不足,在国内外 有影响力的学科建设研究团队也明显偏少,无法满足反腐倡廉的繁重任务和学科建设的迫切需求。因而,要与中组部、人保部联系,争取将纪检监察人才列入国家重 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规划;同时,建设一批学科研究基地,加快培养纪检监察学科不同领域的领军人物,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成果丰 硕、献身反腐倡廉事业的专业学术团队和梯队,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衔接又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队伍。
(本文摘自《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作者李永忠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董瑛系宁波市海曙区史志办高级政工师、副研究员,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关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探索和发展
李成言 肖俊奇
学术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精神和灵魂,教育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重点和核心,队伍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基础和前提。
今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挂牌成立,贺国强同志指出:“要 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建成为契机,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工作,一项 重要任务就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探索和发展。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发展,如何规范和深化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培训和教育、如何建设一 支专业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的实际问题。
近 年来,我国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和多方面的长足发展。在理论研究方面,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加入到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研究,研究成果也越来越 丰富。许多党政机关和高校成立了专门的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在教学方面,一些重点高校开设了纪检监察课程,如行政监察学、廉政学、监督学、反腐败前沿理论研 究等。另外,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课程也部分涉及反腐败、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内容。但从整体上看,受各种因素限制,纪检监察研究和教育 在高校和学术界仍处于边缘地位,纪检监察学科尚未形成一个综合体系,内容零散、力量分散等现象还比较严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研究,是确定纪检 监察学科学术地位和发展方向迫切所需的课题,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纪 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应包括学术发展、教育发展、队伍发展三方面的内容。学术发展体现为对反腐败和纪检监察研究重心、研究主题、研究领域、研究内容和研究 方法的探索和发展。就其本质而言,学术发展是我们认识腐败和廉政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形成和积累纪检监察学科理论和知识的过程。教育发展体现为对纪 检监察教育方式、学制、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以及培训对象、形式、内容等方面的探索和发展。就其本质而言,教育发展是我们打造有连续性、有 层次感的,扛得起、靠得住的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过程,也是我们通过教育促进社会廉政文化繁荣的过程。队伍发展体现为对纪检监察研究人才的引进和培 养、党政机关和高校研究队伍的整合、研究课题资助、研究成果认定、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和发展。就其本质而言,队伍发展是我们激励更多的学 者将纪检监察研究作为终身事业,改变纪检监察研究和教育在高校和学术界边缘地位的过程。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学术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精神和灵魂, 教育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重点和核心,队伍发展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的基础和前提。
纪 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要考虑学科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学科内部因素体现为研究视野的拓展、角度的调整、层面的细化、领域的开拓、主题的深化、能力的强化和效 果的提高等等。学科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社会实践的要求、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的精神和方针政策等。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发展在回应这些影响和要 求的过程中,学科自身也在广度和深度方面不断创新和超越。
总的原则方面,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研究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要指引我国纪检监察学术研究和教育培训的发展方向,通过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指导纪检监察的实践发展。二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要系统反映和深入阐述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实 践成就和理论成果。例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以及各地的廉政制度创新探索等。三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要借鉴西 方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虽然因制度和文化的不 同,各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差异,但腐败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痼疾,一定存在一些普遍规律。四是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规划要科学地继承、变革 和提升中华民族政治发展历史中关于监察、监督的丰富历史遗产。要全面认识传统制度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 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12月21日/第003版。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廉政学的学科定位与理论体系
——兼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何以可能
王希鹏
在我国,廉政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要求,早在上世纪80年 代末就已出现。近些年,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但时至今日,廉政学尚未取得一门独立学科应有的地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虽然与社会需 要有关,但也与廉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需要解决的前提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认识与解决有关,其中的突出问题是廉政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其知识体系上包括哪些内 容?其学科特点与定位如何?当前,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廉政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建设廉洁 政治的目标和任务,廉政学的学科问题重新得以成为关注的重点。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廉政学能否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很难有质的突破。
一、廉政学的科学内涵
中国的廉政建设是在反腐败基础上推进的廉洁政治进程,是理念升华和制度创新基础上的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的科学内涵体现在廉政制度、廉政价值、廉政行为三个层次上。
(一)廉政制度:保证国家机器运转和政治生活有序的一项运行规则
政 治制度是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人类为了有效地管理公共事务,就要制定一系列取得权力、分享权力、运用权力,以及限制权力的规 则及制度。法国政治学家迪韦尔热总结说:“政治制度一方面是社会体制的总范畴,它们的各种不同因素在其中排列的顺序有致。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又令指社会体 制中的某一类因素,如权力机构、国家机构及其实施手段,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成分。”从这个角度,我们认为廉政制度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政治生 活有序进行而规定的一项具体的运行规则。廉政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国家机器分土细化的结果,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与一 定的国体、政体相适应,并受社会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历史传统、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当前,随着世界各国民主政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公民对腐败容忍度的 下降,以及各种贪污腐败与赎职行为的日益增多,廉政建设的意义与内涵不断扩充,目的已不仅仅满足于消除腐败,而是要使政府的诚信、效率和公正程度有一个根 本性的提高,最终实现一个更加公平、民主、廉洁、和谐的政治制度。现代政治学研究表明,公平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目标,现代政治与传统政治的重要区别就是 通过“宪政”体制来保证社会公平公正,而不是通过“替天行道”的革命风暴来实现公平正义。因此,从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来看,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反腐败,更 不仅仅是对某些个人和群体行为的惩罚,而是要把反腐败和纪检监察纳入一个更加宏观的政治体系和政治发展战略之中,构建起一种使腐败难以滋生蔓延的廉洁的制 度体系、廉洁的政治文化、廉洁的政府和公共机构、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并以此保障公共权力的廉洁运行。“迄今为止,全世界想提高统治水平的想法都忽略了一种最 重要的思路:即一个国家的全国廉政体系的系统性的和自觉性的形成。
(二)廉政价值:社会共同体实现集体价值诉求的一种目标框架
设 计和维护公共权力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功能,而保障实施公共权力则是政治制度履行社会功能的主要表现。人们创设政治制度不仅是为了形成和维护一种公共权力,而 且是要运用这种权力达到一些社会目的或满足某种社会需求。可以说,政治制度的社会功能是它最根本的功能。而廉政制度首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它为共同体选定集体 价值目标的目标定向功能,或价值定向功能。具体来说,廉政制度一旦确立,就意味着它为社会确立了一个基本价值的目标框架,其他制度要以这个框架为参照物, 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都要在这个框架内进行,国家各项政策的制定也要以这个框架为依据。党的十八大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 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实际上,即使中国当前没有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以在一个国家内部构建廉洁政治为价值目标的廉政建设仍然是任何一个负责 任的国家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的。邓小平同志也多次讲到:“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我们前 进的步伐会更稳健,更扎实,更快。”特别是在中国进入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现实生活中众多而复杂的社会问题,使中国既有可能进入黄金发展期,也可能进入社会 矛盾凸显期,这都对廉政建设提出全新的要求。可以说,中国的廉政建设己不是转型时期中国的被动选择,它“渐渐发展出一种对公共性的道德追求,并不断演化成 今天各国政府纷纷进行的旨在提高政府效能和回应性,建立公平与透明、开放与负责的政府组织与运行机制的行政改革运动”。
(三)廉政行为:增强当代中国政治有效性的一种现实政治实践
从 政治学的视角来看,廉政建设是一种旨在制约腐败现象、维护权力的公共性及政治有效性的政治行为。当前,我国极为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当然,纪检 监察和反腐败的工具性价值固然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但是从一个国家廉政治理角度来春“纪检监察”和“反腐败”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和方法“反腐” 的根本目的在于“倡廉”,廉政理念下的“纪检监察”和“反腐败”,从根本上说也仅仅是实现“廉政”的一种治理手段和政治行为。换言之,反腐败和纪检监察的 价值取向是被动的、防御性和惩罚性的政治行为,廉政的价值取向则是主动的、建设性和激励性的政治目标。我们不能把腐败治理看作权力斗争的手段,也不能把腐 败治理当作继续执政的权宜之计,更不能把腐败治理视为服务于经济发展或其他目标的手段,而必须将反腐败行动纳入当前中国政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通过建 设、成长的战略求得对腐败行为及现象之遏制,以“立”求“破”,以“破”促“立”“向腐败作战不是它自身最终的目的。它不是一场以匡正世风为务的盲目的征 战。反对违法乱纪是创造更加有力、公正和高效政府这个大目标的一部分。”因此,单纯依靠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都无法准确切入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命题,特别 是无法准确定位反腐倡廉建设在整个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当代中国廉政建设与执政治理体系建设及中国特色的民主成长密切相关,并与执 政党转型构成一种相互需求的共生关系,廉政建设之成效是反腐行动增进现实政治有效性程度的逻辑后果。这就要求当代中国廉政建设必须超越针对腐败的“追身式 防御”模式,取而代之的将是旨在提升执政有效性、立足长远的廉政建设模式,从增强新时期、新阶段政治有效性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战略高度来谋篇布局。 至此,我们才能说反腐倡廉本身真正回归到了其作为政治建设有机成分的原始立场。
总 之,廉政是民主政治的构成要素,是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支持和保证作用。鉴于廉政的独特内涵 和在国家政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认为,廉政学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完全有必要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廉政学应当以国家廉政活动和廉 政制度建设为研究对象。廉政学不仅要对现行有关廉政制度规范作出正确的解释和阐述,还应当研究廉政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尤其要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廉政制度 发展、演变的特殊规律,从而抽象出廉政学的一般理论。同时,要对国家的系列廉政实践活动,包括反腐败策略、权力配置与制约、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等,进行理论概括并指导廉政实践,发展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制度。
二、廉政学的学科使命
(一)廉政学研究应当从学科建构的角度,建立综合性、系统性的知识体系,对中国廉政制度与实践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做出理论回应
学 科建设是在明确的学科建设意识指导下进行的自觉的学科理论研究。在对某一领域知识的研究中,学科建设有“超常”意处“十九世纪思想史的首要标志就在于知识 的学科化和令业化,即创立了以生产新知识、培养知识创造者为宗旨的永久性制度结构。多元学科的创立乃基于这样的一个信念:由于现实被合理地分成了一些不同 的知识群,因此系统化研究便要求研究者掌握专门的技能,并借助于这些技能去集中应对多种多样、各自独立的现实领域。
中 国的廉政建设经过长期实践积累,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覆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多学科和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领域。当前学术界从不同 的学术领域和研究视角对廉政建设进行了诸多研究。但是,这方面的研究整体上还比较零散,理论创新动力不足。加之缺乏学科基础理论支撑,传统廉政理论的解释 力不足,使得我们不能准确解答当今中国社会舆论和公众认知中普遍存在的重重困惑。当前,人们对中国的廉政状况大都基于个人的感性认识或切身利益诉求作出判 断,进而导致人们对腐败和廉政的理解充满着误读乃至扭曲,中国的腐败和廉政建设状况常常成为一个被人们视为无需证明而肆意夸大和批判的领域。在这样的廉政 生态下,事实和逻辑在其中似乎变得不再重要,一个单一的个案可以成为人们否定廉政建设所有成就的依据,一些带有意识形态偏见或特殊利益诉求的群体甚至个人 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任意为腐败制定价值判断标准并根据自身感性判断来代替政府制定廉政议程,合理和现实的解决方案因此往往被有意无意地选择性忽视。毫无疑 问,这样的价值偏好无助于为中国腐败问题提供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当今中国的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说更加需要的不是批判而是建设,更不是提出问题甚至夸大事 实,而是切实地解决问题。
因 此,当前最迫切的是通过学科建构,打破学科壁泉,克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上的分散性,调动不同的学科研究方法,将相关知识综合起来,形成一门新的学科、 一种新的知识体系。“为学科构建体系,从某种意义说,意味着要使直观认识上升到理念,要把经验知识凝练为范式,要使理论思想升华到新的更高境界。廉政学科 应当以国家廉政活动和廉政制度建设为研究对象,以探索廉政建设的本质和规律为宗旨,以分析、评估和阐述廉政建设新形势、新变化为特点,以提升一个国家廉政 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使命。通过廉政学科的构建,对腐败的态势、根源、特征、取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作出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提供合理的理论支持,以全面系统的观点 对中国廉政建设的道路和模式进行建设性的理性探讨和设计,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逐步改善廉政状况,提高廉政水平。
(二)廉政学研究应当从历史发展和比较研究的角度,深刻论证我国现代廉政制度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廉 政不是一种孤立存在的理念和制度,它是诸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要素和变量的互动和整合的产物,同时一也受到诸多要素和变量的制约和规范。由此导致了不 仅关十廉政的思想观点和理念主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实践中,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国家建立的廉政制度也是不尽相同的,表现出不同的制度模式。
西 方作为现代政治和廉政理念的发源地,最早将廉政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保障轨道,并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之中。应当肯定西方发达国家的 廉政制度有其进步和值得我们学习的一面。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廉政制度并不是平地而生的,它根植于本国特有的生产方式、国家形态、价值体系,本质上是服从 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为国家统治者的本质需要服务的。可以说,在当今世界多元民主模式并存的客观现实下,任何一个国家在廉政建设方面都拥有 自己自主选择的合法权利,任何一种对新的廉政道路的探索都应当受到鼓励和支持,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力宣称自己的廉政模式是唯一合理的,更没有权力将自己 的道路和模式强加于其他政府和人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廉政理论与中国廉政建设实际相结合,为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 道路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成就是伟大的,面临的挑战也是巨大的。
在 此意义上,今天的中国需要怎样的廉政理论?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提供的主要是立场和方法,需要根据中国的廉政建设现实加以充实和补充,西方式的反腐败理 论最多可以提供部分的理论借鉴,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廉政理论主张则碎片化地存在于执政党理论之中,没有抽象为系统的理论架构。基于这样纷繁的理论现实, 廉政学研究要对中国特色廉政制度作出“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这三个层面的回。“中国特色廉政制度是什么”所要回答的是廉政制度表现在规范体系上有 哪些基本内容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知其然”的问题;“中国特色制度为什么”所要回答的是各种廉政制度及廉政制度的各个要素产生(设置)的 原因,即从廉政制度与经济制度、其他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其他司法制度、其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相互联系中,阐明之所以实行这样的廉政制 度而不是实行那样的廉政制度的深刻原因和理论基础,并揭示其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就是要解决“知其所以然”的问题;“中国特色制度怎么样”所要回答的 是怎样使廉政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即廉政制度如何运行、廉政土作(廉政活动)怎样开展、廉政制度怎样发展、完善等问题。这都需要通过学科构建为现实的廉政建设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和解释模型。
(三)廉政学研究应当从国家权力配置的角度,论证廉政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及其具体内容,提供解决实践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
政 治权力的扩张性、自利性和腐蚀性等特征,使得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成为必要。廉政学研究应当从国家权力配置的角度,探索廉政建设的基本规律,论证廉政制 度设置的科学性及其具体内容,提供解决实践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对廉政制度的研究要准确把握静态制度与动态制度、应然制度与实然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廉 政制度在形态上表现为静态廉政制度和动态廉政制度。廉政学要从这两种形态上来研究廉政制度,即不仅要搞清这两种廉政制度的区别,而且要搞清这两种制度的联 系,使之互促共进。静态廉政制度是指在规范体系上所规定的廉政制度,它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动态廉政制度是指静态廉政制度的运行,即廉政机关依据静态廉政 制度所开展的工作、活动和实践,它具有灵活生动的特点。静态廉政制度与动态廉政制度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其中静态廉政制度是动态廉政制度的依 据,它规定和制约着动态廉政制度主要的和基本的方面;同时,静态廉政制度又是动态廉政制度的规范化和定型化,是动态廉政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结果。动态廉 政制度则是静态廉政制度作用于客观世界的中介,静态廉政制度只有通过动态廉政制度才能发挥其作用、实现其目的;动态廉政制度还是静态廉政制度得以发展、完 善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检验静态廉政制度正误和优劣的唯一标准。
廉政学还要研究不同状态的廉政制度。廉政制度在状态上可分为实然的廉政制度与应然的廉政制度。实然的廉政制度是业己存在且正在实行的廉政制度,它反映的是廉政制度现行的实际状况;应 然的廉政制度是廉政制度应当达到的理想状态,它是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廉政制度所作的合理而有根据的期待和描绘。廉政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与时俱进, 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动态廉政制度更需要不断地总结改进。在廉政制度发展进步的进程中,实然廉政制度是应然廉政制度的基础,应然廉政制度是实然廉政制度的 发展完善,人类廉政制度就是在由实然到应然、再到新的实然和新的应然这样不断循环往复的过往中发展完善和进步的。因此,廉政学研究廉政制度,就既要研究实 然的廉政制度,还要研究应然的廉政制度。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廉政体制和土作机制改革,这一改革的实质就是要在实然廉政体制和土作机制的基础上,研究应然的廉 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使应然的体制、机制变为实然状态。这都需要通过廉政学的研究提供理性而可行的政策思路和理论支持。
(四)廉政学研究应当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角度,探索廉政建设的基本规律,推动国家政治体制改革
中 国廉政建设的普遍性意义体现为中国的廉政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反腐败,更蕴涵着深刻的政治发展内涵,其根本目标在于探索一种政治发展模式乃至国家成长模式的 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一模式下,廉政建设与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之间相辅相成、相克相生。一方面,廉政建设对国家的政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中国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另一方面,国家政治建设则为国家廉政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制度环境,有助于不断增强中 国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效力和权力资源的配置能力。
因此,一个国家的廉政建设,不是孤立的政治建设进程,更不是单纯的纪检监察类的业务创新。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 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的发展思路。将廉政建设“嵌入”治国理政的全过程 和各领域,这是蕴涵高超政治智慧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现代国家廉政制度体系建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它是一个既相互支持又 相互制约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们共同支撑着国家廉政大厦。”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双重转换的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机制的重构使 公共权力与经济收益之间的博弈更加复杂,寻租现象难以根治;民主政治道路仍处于进一步探索阶段,公共权力过于集中,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廉政体制仍然服务于传统的单一社会结构,在新的多元社会机构中不断面临新的不适应性;政治伦理在部分官员中的弱化和社会性的道德判断标准失衡难以有效扭 转,廉政建设缺乏有力的社会共识支持。这些都是当前国家廉政建设不得不考虑的宏观环境,甚至是关键的制约因素。这就要求廉政学的研究,必须超越传统的工具 性理念,树立整体性研究视野,不仅要关注应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层面的研究,更要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加强整体性、协调性和体系化的体系构建层面的 研究。廉政学的研究要从整体把握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大局,通过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这三大改革,逐步明确政治与经济、国家与社会的界 限,逐步划清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分界线,使得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各就各位,既相互分工、各司其职,又职能互 补、彼此合作,从根本上改变权力运行的政治生态。
三、廉政学的学科体系
所 谓学科体系,就是指由学科内部不同层次、相关联系的若干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任何学科体系都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层次,都具有其内部明确的分支类别性和 等级层次性。廉政学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也不例外,也是由横向展开的各个不同类别的分支学科和纵向展开的不同等级、层次的分支学科合理配置而成的。廉政学如果 不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来组织,只能是杂乱无章的无体系的知识堆积,难以成为独立的学科体系。构建廉政学体系的目的,就是要将其内部不同层次、相互关联的 若干组成部分,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优化集成,这个优化集成的过程就是对学科体系的构建和梳理。
廉 政学体系虽然并不完全是逻辑推演的结果,但是它必须符合逻辑的要求。廉政学之所以能够形成统一的体系,这是因为其组成部分都建立在共同的理论和制度的基础 之上,都遵循着共同的基本指导原则,这是廉政学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坚实基础。要构建科学的廉政学体系,就必须探寻廉政学内在的统一性和外在的多元性。基于对 廉政学对象和性质的认识,我们认为,构建廉政学体系应当以国家廉政活动和廉政制度建设为研究对象,以廉政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廉政建设为核心范畴,以廉政理 论为基础支撑,以廉政制度、廉政活动及其规律性研究为体系范围,用发展、开放的思维和方法进行廉政学体系构建。
(一)廉政学理论体系:以廉政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廉政建设为核心范畴
构建廉政学的理论体系是廉政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或第一要务。胡塞尔在讨论哲学作为一门严格的科学时指出:“科学的学习从来都不是一种对精神以外材料的简单接受,而始终立足于自身的活动,立足于一种内部的再造,即通过创造性精神而获取的、按照根据与结论而进行的理性明察的内部再造。”这段话可以借用到当前廉政学的研究中,之所以廉政学尚未真正成为一门科学的独立学科,也许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那种得到客观领悟和论证的明察,还缺乏那些在概念上得到明确界定、在意义方面得到完全澄清的问题、方法和理论。
廉 政学理论体系的构成,既应包括对整体廉政制度与全部廉政活动抽象概括出来的基础原理或基本理论,也应当包括对具体廉政制度和各类纪检监察活动抽象概括出来 的分支学科理论。廉政学理论体系应当以廉政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廉政建设为核心范畴,其体系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廉政制度的历史考察,廉政制度的现代发展,廉 政制度的功能作用,廉政制度与民主政治,廉政制度与宪政制度,廉政制度与权力制约,廉政制度与党政监督,廉政制度与廉政活动,廉政机构与廉政监察,廉政制 度的比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制度等。廉政建设作为廉政学理论的核心范畴和一条主线,应当在廉政理论研究中贯穿始终。在这个意义上认识廉政学的理论 体系,它不仅是全部廉政理论的优化和集成,而且在每一项具体的理论研究中也应当形成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以行政监察研究为例,其自身的理论体系构成也应当具 有科学性与逻辑性,应当由行政监察的概念、行政监察的产生、行政监察的性质、行政监察的种类、行政监察的组织、行政监察的职权、行政监察的程序、廉政监 察、行政效能监察等具体理论要素,构成其自身的理论体系。在廉政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中,必须重视研究和探索廉政理论中的焦点、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只有这 样,才能够建立起客观、和谐、科学并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学理论体系。
(二)廉政学学科体系:以全方位、多维性、多角度的研究视角,呈现出学科群体系形式
廉 政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体系既相辅相成,又有所区别。廉政学的学科体系既包括理论体系,又不以理论体系为限,还包括在整体学科体系构成中的分支学科及分支学 科自身应有的体系。缘于全方位、多维性、多角度的研究视角,廉政学的学科体系呈现出学科群体系形式,主要由以下几种学科构成:廉政史学,主要研究中外廉政 历史发展进程及特点等问题;廉政基础理论,主要研究廉政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廉政与国家、政府、组织、个人之间的关系等基础性理论问题;廉政行政学,主 要研究廉政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权限分配等问题;廉政法学,主要研究与廉政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廉政管理学,主要研究实现 社会、政府和组织廉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体系和管理方式方法;廉政文化学,主要研究廉政的理念、意识、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 评价等;廉政教育学,主要研究社会廉洁教育问题;廉政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原理研究社会个体的廉洁心理问题;监察学,主要研究社会各个领域监察制度和监察活 动的运行及发展规律;外国廉政学,主要研究外国现行廉政制度;比较廉政学,通过比较分析方式,研究古今中外廉政共性及个性问题。
(三)廉政学研究视角:以廉政为核心的廉政之上下、之内外的广阔视域
视 角决不应是视而不见或视野空旷,而是具有特定的对象存在于视野之内。就此而言,廉政学的研究视角就必然包含了廉政学的研究对象。对廉政的研究,决不能就事 论事,就廉政研究廉政,而应对廉政进行全方面、多维性、多角度研究。从廉政之上,主要研究廉政哲理问题,包括廉政思想体系和价值体系;从廉政之下,主要研 究国家保障廉政运作的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从廉政之内,主要研究廉政本位问题及廉政体制、廉政机制、廉政法律、廉政行为、廉政惩治、廉政教育、廉政文 化、廉政伦理、廉政监察机构、廉政监察方式方法、廉政评价等问题;从廉政之外,主要研究廉政与社会的关系、廉政与政府的关系、廉政与个人的关系、廉政与组 织的关系等。以这种研究视角,就形成了以廉政为核心的廉政之上下、之内外的研究体系。总之,廉政学是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是研究廉政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 的独立学科。
(摘自《广州大学学报》2014年02期。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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