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廉政资讯>> 国内资讯>> 正文
陕西:建立党委及班子成员履责记实制度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01   点击数:

  今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截至11月底,全省各级受理信访举报393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3229件(次)、立案19657件(次)、处分19380人,其中查处厅局级87人。

  陕西省委对照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意见,查找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5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和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并给予指导。

  省纪委对各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季度考核点评。该考核点评聚焦“两个责任”重要内容,考核指标向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倾斜,考核结果在全省通报,把压力传导给市(区)党委。省纪委先后派出5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地各部门推动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共调研检查185个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48条,推动立行立改。同时,印发督导情况通报,推动省级部门对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成效。

  在全省12个市(区)党委(党工委)、92个省直部门党组(党委)、722名厅级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进行更新并狠抓落实的基础上,陕西省将责任清单工作延伸覆盖至市(区)直接管辖的县处级党组织、省直部门直属机构、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高等院校。同时,对责任清单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起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履责记实制度,促使落实主体责任可履行、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陕西省纪委)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西安文理学院弘文楼4楼/明德楼10楼

邮编:710065 电话:029-89385984 E-mail:Xalzyjzx@163.com